朔州市經信委:
你委報送的《關于對中煤集團山西金大海能源有限公司18.0Mt/a選煤二廠改擴建工程節能評估報告審查的請示》(朔經信資字〔2014〕1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審查,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山西省節能中心對中煤集團山西金大海能源有限公司18.0Mt/a選煤二廠改擴建項目節能評估報告的評審意見。
二、本審查意見有效期二年,與項目節能評估文件一並作爲申請辦理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批(核)准文件及項目設計、施工的重要依據。二年內取得項目批(核)准文件的,本審查意見的有效期順延並與項目批(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屆滿後不再延續,並自行失效。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5-04-19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31104.xtj&pg=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