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經信委:
爲進一步規範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使用,根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0〕249號)和《國家發展改造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發改辦環資〔2010〕2528號)的有關規定,我們將委托獨立第三方審核機構于2025-04-19日至7月27日對2012年以來已申報財政獎勵資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開展現場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核範圍
2012-2013年申報中央財政獎勵資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具體名單附後)。
二、審核方法
現場審核工作依照國家節能中心發布的《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評審和現場核查工作指南》開展。爲確保審核結果公平、公正和真實、准確,現場審核工作委托山西省節能中心進行。
三、審核內容
審核機構要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真實性、适合性和准確性進行全面審查。
(一)節能服務公司是否取得國家備案資格;合同簽訂和項目實施時間是否在公司備案批准之後。
(二)項目是否真實,改造主體是否适合相關産業政策;項目主體是否穩定運行2年以上。
(三)合同是否爲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是否有節能效益分享條款,節能效益分享期是否在合同有效期以內;合同文本是否适合《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中的標准格式要求。合同原件要由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雙方分別提供,應與申報材料的合同一致。
(四)項目采用節能技術是否先進適用,改造內容是否與合同約定的內容一致。
(五)項目總投資、節能服務公司投資及資金比例(查看用能單位與節能服務公司雙方的項目財務票據);節能服務公司對項目投資的資金使用情況,包括設備采購、項目施工等方面的明細等。
(六)節能服務公司設備采購的購銷合同和發票憑證(如設備爲自産設備,須提供設備生産成本原件等相關票據);節能服務公司在項目施工方面直接投資的有效憑證等。
(七)用能單位是否按合同約定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節能效益(是否有分期支付項目節能效益的有效憑證)。
(八)項目能源計量裝置是否齊備;項目能源管理和能源統計制度是否健全。
(九)項目基准能耗、項目改造後能耗;節能量核算方法,包括計算方法、引用數據和邊界劃分等;
(十)項目是否屬于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支持範圍,項目申報之前是否獲得過其它財政資金的支持。
(十一) 适合国家和我省的其它相关规定。
四、其它事項
(一)審核機構要嚴格比照有關工作要求,獨立開展現場審核工作,重要現場應拍照留證,重要證據和材料應複印留存;審核機構不得向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提出與工作無關的任何要求,不得對外泄露審核相關信息;審核機構要對項目的真實性、适合性、准確性及審核過程、審核結論切實承擔起責任,主動同意社會監督。
(二)现场审核结束后,审核机构要将第三方现场审核 报告以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合同复印件、项目投资有效凭证(设备采购的购销合同及支付凭证、项目施工投资有效凭证等)复印件、用能单位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项目节能效益的有效凭证复印件、用能單位承諾書(附件3)等有关材料(一式一份),于8月1日前报省經信委节能处。
(三)第三方現場審核報告參照國家發展改造委環資司、財政部經濟建設司《關于抓緊做好2013/2014年度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審核工作的通知》和《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評審和現場核查工作指南》編寫。
附件:1. 現場審核項目名單
3. 用能單位承諾書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4年7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31021.xtj&pg=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