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經信委:
你委晉市經信字〔2014〕60號文收悉。根據項目審批、建設期間國家産業政策的相關規定,經審核,晉城市鴻生化工有限公司氰化鈉項目的審批過程、建設時間、工藝裝備、生産能力适合國家産業政策,予以確認。具體情況如下:
晉城市鴻生化工有限公司是2006年8月在原山西省陵川化工總廠基礎上改制成立的是一家氰化鈉生産企業。該企業氰化鈉項目于2009年7月取得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全國工業中文产品生産許可證(證號:XK13-006-00016),晉城市環保局于2007年12月通過企業工業汙染源全面達標驗收,並頒發了排放汙染物許可證(證號:017-30623584),省安監局于2013年12月頒發了安全生産許可證(證號:晉WH安許證字〔2013〕0286B2Y4)。該公司采用輕油裂解工藝生産氰化鈉,要紧生産設備爲:4台φ3000×11000裂解爐,4台4000KVA變壓器,8台φ2600×2800吸收器,4台φ2800×7400蒸發器,2台φ1200×8000結晶器,6台S-800離心機,3台WLW-400B真空泵。該公司現有4條氰化鈉生産線,單線生産能力5000噸/年。
從産業政策角度,我委同意該企業換發工業中文产品生産許可證,同時要求企業必須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對氰化鈉生産線生産工藝、生産能力等方面的改造升級,使其單線産能不小于1萬噸/年,企業總産能不小于3萬噸/年。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5-04-19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4_30243.xtj&p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