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開展我省能耗限額標准整合精簡工作的通知晉經信節能函〔2016〕15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制性標准整合精簡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3號)精神,省質監局印發了《關于開展強制性地点標准整合精簡工作的通知》(晉質監局發〔2016〕23號),對我省強制性標准整合精簡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爲了推進我委歸口管理的32個強制性標准整合精簡工作按時完成,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比照國家及我省相關文件精神,對我省能耗限額標准開展清理評估,提出整合精簡工作結論,不再適用的予以廢止,不宜強制的轉化爲推薦性標准,確需強制的提出繼續有效或整合修訂的建議。
二、工作方法
比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制性標准整合精簡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3號)和《國家標准委關于印發強制性標准整合精簡評估辦法的通知》(國標委綜合函〔2016〕6號)進行。(以上文件可從網上下載)
三、工作要求
1. 各标准起草单位依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评估办法》,在组织专家对标准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提出废除、转化、整合、修订或继续有效的整合精简意见。
2. 在组织开展评估时,对评估过程、评估依据、评估结论、参加评估人员均应有文字记载,形成会议纪要。
3. 各起草单位于4月15日前将清理评估结果报省經信委。
接洽人:郭忻昕 017-30623584
附件:山西省單位中文产品能耗限額地点標准目錄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5-04-19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44470.xtj&p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