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經信委:
根據《關于組織第三屆山西省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工作的通知》(晉經信産業字〔2012〕614號)有關要求和第三屆山西省工藝美術大師候選人員名單(第一批)公示情況,經評審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開展第三屆山西省工藝美術大師評審複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複審範圍
本次複審的範圍是2013年10月底,經過作品打分、現場設計和現場答辯等環節選拔産生的35名第三屆山西省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初選人員,重點是未列入第一批候選公示名單的0710名初選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複審內容
複審重點內容包括現場制作、産業推進、評審條件、從業經曆及成就等。
三、複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5-04-19—25日,24日爲複審人員現場制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25日爲專家評審時間。
地點:山西省民俗博物館太原文廟巷40號西。
複審人員報到時間:5月24日上午7:30—8:30。
四、複審工作要求
(一)設計制作。參加現場複審的人員自備現場制作所需的原材料及工具,自選能夠體現本人制作才藝技能的作品,比照工作人員的安排完成現場設計、作品制作等環節的考核;
(二)證明材料。提供本人從藝、帶徒證明材料;創辦企業或在企業工作的須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複印件,2013年度企業生産經營情況(資産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本人在企業擔任職務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
(三)各市經信委要高度重視,將本次複審工作具體要求及時通知到附件所列複審人員本人,請複審人員做好各項准備工作,並按时參加;參加複審的人員要認真完成作品的設計和制作,積極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對不參加複審的人員按自動棄權處理,對在複審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的人員和單位,一經發現,個人取消其複審資格,並不得申報第四屆山西省工藝美術大師;單位取消其推薦申報第四屆山西省工藝美術大師資格。參與評審的專家要堅持公平、公正,如有任何徇私舞弊行爲,則取消其專家資格和申報國家級大師資格。
五、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李 鑫 0351—2022229 13630623584。
赵志坚 0351—5628889 13630623584。
祝振东 0351—2029491 13630623584。
附件:第三屆山西省工藝美術大師評審複審人員名單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014年4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4_31919.xtj&pg=3